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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绵”添新景 2025重庆10个典型项目出炉 01-13

    1月9日,市住房城乡建委消息,2025年重庆10个海绵城市建设典型项目出炉。截至2025年底,全市已建成2124个海绵项目、72个典型海绵片区,达标面积达1014.3平方公里。作为国家首批试点,重庆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多点开花。道路类项目中,两江新区五里店立交改造巧借坡地设雨水花园,桥面径流断接消能,绿地雨水经植草沟汇流净化,实现花小钱办大事。工业厂区里,璧山区纳成广泰产业智谷二期等项目,通过雨水花园、透水铺装及环形条形海绵设施,高效收集屋面路面径流,形成运维闭环。建筑小区与校园是海绵建设的重要场景。涪陵区昕晖壹号院将雨水花园溢流口隐蔽化、景观化,搭配乡土植物与片石造景,实现功能与颜值双优,綦江区登科府巧用地形集雨,大足区环保职院打造“海绵校园+实训基地”,秀山县凤凰悦府多元透水铺装实现“小雨不湿鞋”。城市公园方面,巫山县官家溪水环境整治工程作为区域公共海绵体,通过活水循环、生态浮岛及植被缓冲带,实现调蓄净化与景观相融。二〇二五年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典型项目>;>;>;巫山县官家溪水环境整治工程两江新区五里店立交提质增效一期璧山区纳成广泰(璧山)产业智谷二期两江新区涡轮生产基地大足区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梁平区都梁大剧院两江新区常青藤湖上初晴小区秀山县凤凰悦府涪陵区昕晖壹号院綦江区登科府一期、二期

  • 广西公务车采购新能源汽车不低于三成 01-12

    热点聚焦广西公务车采购新能源汽车不低于三成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绿色低碳产品广泛应用,助力绿色经济发展。根据通知,采购人应加大新能源汽车(船舶)的采购力度,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主要在城区使用的机要通信、路线相对固定的车辆,原则上应当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分别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采购人购买限额以下新能源汽车的,应执行新能源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通知提出,各级预算单位要将绿色采购纳入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在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文件编制、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充分体现绿色采购导向作用,积极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采购人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环保要求、评审标准及方法等,体现优先采购导向。凡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证产品实施优先或强制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的,未获证产品不得中标、成交。采购文件不得指定特定的节能环保产品或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以保障公平竞争、择优采购。通知明确,广西将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搭建“绿色建材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汇集政府采购绿色建材相关政策法规、需求标准、认证机构、认证产品等有关信息,为政府采购绿色建材提供数字化服务。北海市、贺州市等纳入国家试点的地区,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鼓励其他地区结合实际,参照试点城市有关政策和要求,选择适宜的行业、领域或项目,积极探索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通知要求,加强电子卖场商品上架管理,对于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加挂“节能(节水)”“环保”标识,引导采购人选择绿色低碳产品,采购人应优先采购。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情况监督检查,将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纳入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范围,督促相关当事人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对于在政府采购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未按照规定执行绿色采购政策,将追究法律责任。(宗禾)

  • ◎ 财政部印发新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01-12

    图片新闻新华社发(陈彬 摄)◎ 财政部印发新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近日,财政部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资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图为戏曲演员在山东省滨州市举行的一场演出后台整理妆容准备表演。

  • 广州绿色采购助推建材产业升级 01-12

    【政府采购助力绿色建材发展】广州绿色采购助推建材产业升级本报讯 广东省广州市作为全国第三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城市,自试点以来,财政、住建、工信三部门协同发力,推出“七个一”系统性举措,从供需两侧同步推动建材与建筑产业绿色转型。政策覆盖项目全流程,创新将实施主体拓展至国有企业,逐步构建起“目录发布—平台交易—集中采购”的绿色建材推广体系,助力建筑业低碳高质量发展。突出绿色引领,丰富绿色采购应用场景。广州市以需求端消费带动供给端生产,要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工、检测、验收全流程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广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方案》《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通知》陆续出台,营造良好绿色发展环境。将实施主体从政府投资主体扩大至国有企业,在教育、文广旅、卫健等多个部门和建筑、城投、安居集团等国有企业中确定试点项目;支持海珠、黄埔、天河区创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区,以更高标准推进绿色建材试点。强化绿色联动,建强绿色服务协同体系。广州市打造“一个目录”,引导全产业升级。采集和发布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含湾区认证)和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信息目录,为市场提供动态的绿色建材信息;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优先采购、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选购目录中的绿色建材产品;优先采购阻燃绿色建材,不得采购易燃建材。截至2025年底,广州建材产品取得绿色建材产品、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已近700张。搭建“一个平台”,实现全过程管控。广州交易集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绿色建材交易平台,实现电子化采购交易,提供绿色建材产品展示、需求汇总、在线交易、政策和数据标准查询、绿色金融、数据统计分析等服务功能;主动融入市场、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带动上下游企业上平台,实现规范化、阳光化、品牌化、特色化运营。探索“一体采购”,降低全项目成本。由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和广州交易集团定期归集通用类绿色建材采购需求量,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采购要求,分期分批组织带量集中采购,发挥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以量换价,降低建设成本。深化绿色支撑,聚集绿色低碳发展活力。一是“一套工具”组装,推进多渠道激励引导。综合运用政府采购、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等组合工具。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提高实施项目工程价款支付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国家规定的“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提高至85%;探索建立绿色建材建筑的产业链信用担保机制,鼓励绿色建材生产企业通过广州“信易贷”平台申请信贷支持,缓解资金压力。二是“一个链条”保障,构建高技能育才机制。“产学研”结合,构建职业院校与专业培训机构互动培育高技能人才机制,鼓励合作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与等级认定,在构建培育格局、深化机制改革、完善使用机制和促进人才发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打通人才的供需链条。(李松华)

  • 广元探索远程异地评审新路径 01-12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系列报道】四川广元探索远程异地评审新路径本报讯 2025年,四川省广元市财政局以制度为基础、技术为支撑、协同为纽带,全面推进远程异地评审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为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制度先行,筑牢规范“硬支撑”。围绕远程异地评审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广元市出台《政府采购项目市内远程异地评审工作规范(试行)》,构建全方位制度体系。一是体系清晰全覆盖。明确适用范围与主副场划分,形成“申请—预约—评审—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各环节有章可依。二是权责明晰强化协同。细化主场10项、副场7项核心职责,建立预约对接、身份核验、全程监督、结果反馈、资料移交的联动机制,保障跨区域评审无缝衔接。三是配套完备易操作。制定《合作协议》《申请表》《预约表》《回执》四类标准化表单,将制度要求转化为直观操作指引,大幅提升执行效率与统一性。四是技术合规双保障。明确百兆网络、专用评审席位、全程音视频监控等硬件要求,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与保密要求,兼顾效率与安全。协同发力,构建共享“大格局”。市本级与各县(区)采购中心统一签署《远程异地评审合作协议》,厘清专家抽取、现场管理、资料保管、费用支付等关键环节权责,搭建权责清晰、规范统一的协同框架。通过统一评审流程、监管要求与评价标准,配套标准化操作指南,实现主副场工作“同频共振”,显著提升评审质效。从市内联动到跨省合作,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为深化区域资源共享与区域一体化发展探索可行路径。创新实践,拓展协作“新边界”。在巩固市内、省内远程异地评审成果的基础上,广元市积极突破地域限制,探索跨省评审新模式,已成功与湖北郧西、甘肃陇南、重庆大足区、潼南区等多地合作完成跨省评审项目,迈出跨区域资源共享关键一步。依托省级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与远程协同技术,实现专家临时ca办理、全域在线签章、全流程在线评审,确保“异地同屏”评审高效便捷。通过严格备案、规范预约、统一标准等措施,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保障评审活动规范有序。2025年,全市集中采购机构已成功组织远程异地评审项目100多个,其中跨市项目58个、跨省项目6个,所有项目均合规有序完成,评审效率较传统模式大幅提升,人为干扰风险显著降低。(张兴东 雷闳)

  • 延安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01-12

    陕西延安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本报讯 截至2025年底,陕西省延安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占比近九成,累计为企业提供信用融资1785万元,电子卖场交易额突破千万元,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延安市财政局聚焦政府采购全过程,从破除准入壁垒,强化信息公开,赋能中小企业,提升采购效率到加强执法监管,推出一系列扎实举措。破除公平竞争壁垒。延安市坚持“非禁即入”原则,严禁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不得要求供应商额外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等资格库妨碍市场准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名录登记即可开展业务,财政部门不得要求本地设立分支机构或额外备案审核。全面推行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允许采购单位跨地区、跨级次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推进采购信息公开。延安市财政局鼓励预算单位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年度采购意向;预算执行中新增调整项目需及时公开,原则上不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2025年累计公开采购意向3041条,助力供应商提前掌握采购信息。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全面公开采购公告、文件、预算金额、结果、合同、履约验收等信息,确保发布及时、完整、准确,推进政府采购阳光运行。赋能中小企业发展。延安市财政局在采购计划备案环节指导采购人合理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倾斜,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度,2025年,全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占比达89.74%。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背面印制融资政策及金融机构联系信息,每月向金融机构推送采购结果,为供应商拓宽融资渠道,去年已累计为供应商提供融资6笔、1785万元。推进采购提效降本。延安市财政局鼓励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加快合同价款支付节奏,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需验收交付的款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另有约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降低采购交易成本,集中采购机构及电子化采购项目免收采购文件费用;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全面完成定点会议场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等框架协议征集工作,推行采购电子卖场,去年全市电子卖场完成交易804笔,交易额达1094.04万元,提升小额零星采购效率。强化采购执法监管。延安市本级联动13个县(市、区)深入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市县两级共抽查采购代理机构57个,涉及采购单位116家,政府采购项目187个,共发现问题122个,均已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规范推进常态化行政裁决,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地址等信息,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实现投诉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受理,有效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针对疑难复杂投诉事项,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门专业意见等方式,提升行政裁决的专业性和公平性。(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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