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乡村综合服务站场-企沙站场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乡村综合服务站场-企沙站场
二、招标项目编号:E************001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杨伟澄,******
******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内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玉积、吴雪芳,******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二十六层2602房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6日
六、现对本项目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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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澄清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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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员会的组建 |
******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0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经济类0人;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2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4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经济类0人;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2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是否远程抽取:☑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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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7 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2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10 %的履约担保(格式参见合同附件4)。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 %的履约担保(格式参见合同附件4)。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则全文统一,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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