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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1标段

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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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6-04-14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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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下载

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

招标编号:NYSG0207G************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局以《关于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齐农局函[2025]11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中央资金及省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95%;省财政配套资金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2标段名称:第1标段;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

2.4建设规模:讷河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35万亩,包括新建30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其中第1标段至第8标段为高标准农田新建部分,第9标段为高标准农田电力部分,第10标段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525,计划竣工日期:20271130,总工期:55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0个标段。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标段,不得兼投。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以开标时间最早的作为有效投标标段;如同一天开标,按标段先后排序靠前的为有效投标标段,例如同时投标第1标段和第2标段且2个标段同日开标,则以第1标段作为有效投标;

2.9最高投标限价:具体金额开标前 15 日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项目第1标段至第8标段、第10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9标段须******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第1标段至第8标段、第10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一致;第9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收履约保证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公司业绩、不良行为记录和涉案涉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对瞒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涉案涉诉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6.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 ”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yfwdt/003002/******1/******1001/******/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 名单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shixin/******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6.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内(2025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3.6.3投标人近一年内202511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出租或出借资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以及施工现场班子人员与中标时不一致、未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长期不在岗、未按规定考勤打卡、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本招标文件所有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按照《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评定为D级的施工单位,在处罚期内的。本项目中所有违规行为认定的发生时间节点,以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时间为准。

3.6.4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所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均默认要求为政府官方部门授予,或政府官方部门授权的机构授予。提供非政府官方授予或非政府官方授权的机构授予的证书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将按弄虚作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04141700分至20260421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0508900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标时间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0508900

6.3开标地点: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企业未按照《齐齐哈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齐政规〔20246号)文件要求履行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址:讷河市文化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52-3398125

******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生创业园

联系人:冯女士

 话:******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农村局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2.1讷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址: 讷河市

 话:******                  

箱:******

12.2.2 ******农村局

 址:讷河市文化路

话:0452-******              

 箱:******                

 期:2026041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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