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2025年技术研发中心掺氢混合设备性能测试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至 2025年09月22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至 2025年09月24日 原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变更后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委员会认证证书(CNAS),投标文件中有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3、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各一项:(1)具有1项业绩,标的物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内容:①气体模拟分析;②LNG模拟;③液氢介质仿真;(2)具有1项业绩,标的物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内容:①装置研发;②设备设计;③设备结构优化;④设备评价。业绩可以是合同,也可以是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业绩:①合同名称;②工作范围;③合同签署页。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业绩:①资助项目批准通知;②任务书主要信息页。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5年技术研发中心掺氢混合设备性能测试 工程项目名称 2025年技术研发中心掺氢混合设备性能测试 项目概况 混合器的应用领域广泛,分类多样。不同类型的混合器具有各自独特的结构特征和适用场景。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物料的性质、混合要求以及生产效率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混合器类型。通过合理选择和使用混合器,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并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虽然目前关于掺混器的厂家和产品虽然众多,但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
******集团下辖天然气管网具有日运行压力周期波动大、掺氢实施初期掺氢量小、
******集团天然气输送面临的特殊工况——低掺氢量与高压力波动,现有研究成果在指导适用于此类复杂环境的掺混器设计与整体系统优化方面有所限制。因此开展输气管道随动流量掺混氢气系统掺氢混合设备性能测试相关技术研究,解决上述工程化难题,为后续产业转型提供技术储备。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2025年技术研发中心掺氢混合设备性能测试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TYF-QDJG-0016/01 发标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1:新型掺混器性能测试分析。 服务内容2:随动掺氢流量控制设备调试验证及设备仪表选型。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0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委员会认证证书(CNAS),投标文件中有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3、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各一项:(1)具有1项业绩,标的物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内容:①气体模拟分析;②LNG模拟;③液氢介质仿真;(2)具有1项业绩,标的物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内容:①装置研发;②设备设计;③设备结构优化;④设备评价。业绩可以是合同,也可以是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业绩:①合同名称;②工作范围;③合同签署页。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业绩:①资助项目批准通知;②任务书主要信息页。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联系方式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
| 投诉受理人:张清 |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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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技术研发中心掺氢混合设备性能测试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5年技术研发中心掺氢混合设备性能测试 工程项目名称 2025年技术研发中心掺氢混合设备性能测试 项目概况 混合器的应用领域广泛,分类多样。不同类型的混合器具有各自独特的结构特征和适用场景。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物料的性质、混合要求以及生产效率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混合器类型。通过合理选择和使用混合器,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并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虽然目前关于掺混器的厂家和产品虽然众多,但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
******集团下辖天然气管网具有日运行压力周期波动大、掺氢实施初期掺氢量小、
******集团天然气输送面临的特殊工况——低掺氢量与高压力波动,现有研究成果在指导适用于此类复杂环境的掺混器设计与整体系统优化方面有所限制。因此开展输气管道随动流量掺混氢气系统掺氢混合设备性能测试相关技术研究,解决上述工程化难题,为后续产业转型提供技术储备。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2025年技术研发中心掺氢混合设备性能测试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TYF-QDJG-0016/01 发标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1:新型掺混器性能测试分析。 服务内容2:随动掺氢流量控制设备调试验证及设备仪表选型。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0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招标文件领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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