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0部门联合印发《湘西自治州社会类项目进场交易规程》(2025年修订版),进一步明确社会类项目入场把关和监管职责,为规范监管社会类项目交易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和政策支撑。
新版《规程》明确,社会类项目进场交易限额标准参照州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执行。针对入场监管主体不清情况,新版《规程》要求项目单位报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国有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明确监管主体后进场交易,监管主体由州、县市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及交易目录加强监管。对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确实难以协调明确监管职责的项目,新版《规程》明确由发改部门实施监管。
今年以来,湘西州交易中心持续提升社会类项目服务效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10月全州共成交社会类项目103宗、金额2.65亿元,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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