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博物馆《湘潭故事》基本陈列提质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4-17
湘潭市博物馆《湘潭故事》基本陈列提质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6]0028号 |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博物馆(甲方) |
******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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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博物馆《湘潭故事》基本陈列提质改造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6]0028号 |
(3)项目内容:湘潭市博物馆《湘潭故事》基本陈列提质改造项目-定制专业灯具 |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博物馆《湘潭故事》基本陈列提质改造项目-定制专业灯具采购需求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00 |
大写:壹佰零肆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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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
合同履行日期:2026年4 月 17 日 | ||||||||||||||||||||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的定制化交付,并确保通过采购人的安装调试验收。 地点:湘潭市博物馆指定地点 | ||||||||||||||||||||
方式: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包括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 | ||||||||||||||||||||
4.付款 | ||||||||||||||||||||
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中标人完成全部服务的定制化交付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在中标人承诺的免费质保期内若无质量问题并能积极响应售后服务(无任何法律纠纷),免费质保期满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2)成交通知书 | ||||||||||||||||
(3)响应文件 |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
(5)专用合同条款 |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
(8)其他合同文件。 | ||||||||||||||||
7.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2026年4月17日起生效 | ||||||||||||||||
8.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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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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