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策兑现评审工作质量,确保政策兑现评审结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现拟以公开询价方式对外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至2024年政策兑现资金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2021年至2024年政策兑现资金交叉复审采购项目。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委托任务完成时终止。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服务时间内开展2021年至2024年政策兑现资金交叉复审等工作。具体包括:
1.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2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1〕5号)等政策兑现事项进行复审,包括但不限于复核企业申报材料、评审结果、跟踪管理等,政策兑现资金拨付时间为2021年至2024年,预计抽取不少于20%政策兑现项目进行复审。
2.评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审核原则,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审核材料后组建评审工作小组开展项目审核,并将初审结果提交至采购人,经采购人复审后,提交审核报告。
二、征集起止时间
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7.55万元人民币(含37.5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报价包括:项目工作费用、材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会议承办领域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
(三)具备履行服务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四)提供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对产业政策的熟悉程度与解读、质量保证体系及履约保证措施、项目所涉及材料及内容的保密性控制情况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投标单位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5年12月10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服务中心E栋202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钟小姐,电话:020-******,工作日提交资料时间:9:00-12:00、14:00-18:00。
七、遴选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具体遴选评分标准如下:
本项目由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和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四部分构成。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一)技术评分
(二)商务评分
(三)价格得分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同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单位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
(四)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
以“信用中国”(******)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单位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5分;未列入则不扣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评审时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八、其他
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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