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发改招标核准字【2025】88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有关规定,现将******公安局涧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用地总面积4270.43 m2(约6.4亩),建筑占地面积592.74m2,总建筑面积1490.70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490.70m2,设置地上机动车停车位24个,非机动车位35个,建筑密度13.88%,容积率0.35,绿化率3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层业务技术用房(综合楼,s=1396.50m2)、便民用房及门卫室(s=94.20m2)及配套建设的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绿化、铺装硬化、机动车停车位及围墙大门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设一个标段,控制价:约523.38万元。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不见面招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公告发布媒介: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组织机构
******建设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有限公司(资质编号:F******36)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代为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等。
七、其他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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