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太原、长治、吕梁、运城市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太原、长治、吕梁、运城市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32-2544F91P1850 )由******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山西省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太原、长治、吕梁、运城市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分四个标段进行招标建库,主要负责山西省范围内保险类业务相关的、以及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需非保险类业务的诉讼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1:太原市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标包2:长治市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标包3:吕梁市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标包4:运城市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2.5采购数量:本次项目拟采购不超过******有限公司分公司诉讼律师库使用指引》执行。具体如下:
2.5.1.太原市分公司: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9家时,推荐候选人6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为8家时,推荐候选人5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为7家时,推荐候选人4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6家时,推荐候选人3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3家(不含)-6家(不含)时,推荐候选人2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3家时,推荐候选人1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不含)时,不再推荐。
2.5.2.长治市分公司: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6家时,推荐候选人3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3家(不含)-6家(不含)时,推荐候选人2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3家时,推荐候选人1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不含)时,不再推荐。
2.5.3.吕梁市分公司: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3家时,推荐候选人1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不含)时,不再推荐。
2.5.4.运城市分公司: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3家时,推荐候选人1家;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不含)时,不再推荐。
2.6服务期限:2年。
2.7******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指定地点。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投标人需组建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团队成员应为在投标人处执业的律师,并指定1名牵头律师。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3.9.1.具备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并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3.9.2.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人数应在3人以上,法律服务团队成员须作为律师执业时间在三年以上,其中牵头律师须作为律师执业时间应在五年以上。
3.9.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勤勉、尽职,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9.4.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
3.9.5.具有保险、投资、公司治理、存续资产、劳动争议、不动产、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法律咨询或案件处理方面的专长。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5.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3.4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4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3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山西招标投标协会/山西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邮编:030021
联系人:滕博君、马跃(******)、袁兆新、韩亚俊、刘超、张雅婕、史浩强
电话:0351-7882530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
账号:******7391
网址:******
招标人:******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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